慘痛經歷後數星期至六個月,無改善症狀 可能是「創傷後遺症」 ?
人在經歷一些慘痛的經歷後會產生心理陰影,一旦不幸患上創傷後遺症,便應該勇敢面對。
Q: 有甚麼事情可能會導致創傷?
A: 人在遭遇到受到不同情度的突發事件影響,例如:嚴重交通意外、恐襲、親人突然死亡、自然災害。或被家人的精神或身體虐待、在校園或職場受到欺凌等,都會令心理狀態失調,形成創傷後壓力徵狀,徵狀在數星期至幾個月內出現,大多數在半年內發生,如果無持續無改善,便可能患上創傷後遺症。
Q: 那麼創傷後遺症會有什麼徵狀?
A: 患者可能會發噩夢、回閃、失眠、情感麻木、刻意逃避回憶的事件、對平時喜歡的事物失去興趣、性格大變、情緒低落、焦慮、分心、失憶和易受到驚嚇、食量大增或大減、長時間處於戒備狀態等。
Q: 創傷後遺症應該怎樣治療? A: 治療是患者願意找可信任及專業的人仕傾談,慢慢地把藏在心裡一直壓抑的透過專業輔導將事情去解結,如有需要在人陪伴下重遊意外地點或讓幸存者將傷痛敘述,表達出心中的感受,減低對之前事件的負面影響,最後達至如常生活。患者及早接受心理治療,才能早日康復。